中新网北京7月23日电(记者 左雨晴) 记者23日从市场监管总局获悉,为指导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准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市场监管总局近日出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适用问题执法指南(二)》(以下简称《指南二》),进一步明确和细化对广告违法行为的管辖,有效防止推诿扯皮和“远洋捕捞”现象,切实规范广告领域涉企执法行为。
广告活动影响范围大、涉及地区广,导致经营主体可能面对多地调查,易产生“疲于应对”的问题。《指南二》以广告发布媒介为重点分类施策,梳理细化了对不同媒介广告的管辖规定。对通过广播、电视、报纸、杂志、互联网、电影等大众传播媒介发布违法广告的,由广告发布者所在地进行管辖;利用商品包装物、印刷品、交通工具等移动载体发布违法广告的,按照违法行为发生地原则进行管辖,并明确强调不得重复管辖。
针对有的案件管辖机关仅对广告发布者作出行政处罚,对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代言人等违法主体一移(送)了之,甚至不管不问的问题,《指南二》明确要求市场监管部门应当依法对案件涉及的全部违法主体进行管辖,不得遗漏,确保案件查办合法、合理、公正、公平。
此外,《指南二》明确了上级市场监管部门可以直接管辖或者指定管辖的情形,对于通过广告监测、投诉举报、部门移送、上级交办等途径发现的违法广告线索,或者下级部门存在管辖争议、管辖困难的,规定上级市场监管部门可以指定管辖或者直接管辖,推动形成上下联动、整体作战的广告执法机制,提升执法效能。
《指南二》有利于防止对广告违法行为越权处罚或者重复处罚,维护各类经营主体合法权益。下一步,市场监管总局将继续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适用问题系列指南,不断健全广告监管制度,努力营造公平竞争、依法经营的营商环境。(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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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说,最好的大学在高中的想象里,最好的高中在大学的回忆里
日本在常规机构式资助外,创设了一种颇具“竞争性”的特殊稳定支持模式。2007年起,日本开始为一些经严格筛选的基础研究顶级机构提供10~15年的长期稳定资助,每个机构每年约有5亿~20亿日元的政府专项拨款。入选WPI的中心每5年要进行一次严格评估,根据结果确定是否继续支持,评估标准很高,比如未来10年能否取得世界顶级的成果,能否聚集7名以上世界顶级专家,课题负责人中的外籍科学家是否达到20%等。